滁州学院琅琊校区多功能排练厅装修工程询价采购函(2014GC-07)
  发布时间: 2014-05-26 作者: 浏览次数: 163  

尊敬的供应商

滁州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采用询价采购的方式对琅琊校区音乐楼琅琊校区多功能排练厅装修工程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三级及以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二、工程要求

序号

项目名称

工程概况、做法及要求

1

琅琊校区多功能排练厅装修工程

一、工程概况:琅琊校区音乐楼多功能排练厅装修工程,占地总面积约为210平方米。

 

二、项目要求和效果图见附件2,项目工程量清单见附件3。

三、工期要求

1、工期要求:30个日历天。每延期一天中标商向招标单位交纳500元违约金。

四、供应商须知:

1、报价:按照工程量清单报价。结算以审计为准。

2、投标保证金:3200元(投标截止日前从投标单位账户汇款至学校账户,汇款时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和投标单位名称,学校不接受现金存款和现金交款)。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履约完成后退还。

3、履约保证金:中标商在签订合同前须以转账方式从投标人账户向我校提交中标价5% 的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转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退还(不计息)。

4、标书费:100元。(投标截止日前从投标单位账户汇款至学校账户,汇款时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和投标单位名称,学校不接受现金存款和现金交款)

5、中标服务费:中标价1%,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转入学校账户。

6、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审计后一次性付清。

7、现场勘查:所有投标人必须现场勘查,否则不具备投标资格。集合时间:5月29日下午3:00,地点:琅琊校区音乐楼前。联系人:陈老师(13637049177)。

8、中标商不得将工程转包给他人施工,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五、报价要求

1、投标人应根据要求,在 2014年6月515:00时前,将投标函(格式见附件1)、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投标单位简介、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近两年内业绩证明(以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为准)一式三份密封,封面盖公司章报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

2、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公司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报价函的价格其价格一经我院认可,即为签约价。投标人一经作出报价,不可撤回。否则,该投标人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院所有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最高限价和评标办法

1、最高限价:16.2元。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评标办法:平均值法

平均值法,即所有经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价和最低价后的平均值,以接近平均值的低价为中标人。当有效投标人不超过五人,以所有投标人的报价计算平均值,以接近平均值的低价为中标人。有相同报价时,抽签决定投标人。当有效投标人不超过3人,采用最低价法,合理低价中标。

七、联系方法

滁州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何霞

电话、传真:0550-3512003

邮 箱:zcglc@chzu.edu.cn

安徽省滁州市丰乐大道1528号 滁州学院行政楼220室

开户行名称:滁州学院

开户行:工行醉翁亭支行

账号:1313062809024904784

附件:1、投标函.doc

2、工程要求.doc

3、工程量清单.xls

 

                                                                      滁州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4年5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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