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根据投标人质疑,现对招标公告(代招标文件)作以下调整及澄清:
1、“二、投标人必备的资质条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现场提供序号1—5原件备查。
2、“三、投标文件组成”增加“序号11、企业近三年无食品安全事故证明”。
3、“十、联系方法”,开户行名称为“滁州学院”;开户行由“工行醉翁亭支行处”变更为“工行醉翁亭支行”。
滁州学院国资处
2014.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