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干燥室改造工程询价采购函(2014GC-24)
  发布时间: 2014-11-27 作者: 浏览次数: 157  

尊敬的供应商

滁州学院资产与设备处拟对会峰校区食品学院干燥室改造工程进行询价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施工条件的能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近1年内具备已完工的相关大学万级净化实验室业绩1份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万元,近1年指2013.11.26-2014.11.26),项目经理同时具备以上要求业绩1份及以上。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二、工程要求

序号

项目名称

工程概况、做法及要求

1

会峰校区食品学院干燥室工程

一、工程概况:项目地点位于学会峰校区生物工程楼101,面积约82平方米

二、技术要求和设计图纸见附件2,项目工程量清单见附件3

三、样品:净化彩钢板、台面板样块、柜体板样块均不小于100*100mm

三、工期要求

1、工期要求:25个日历天。每延期一天中标商向招标单位交纳500元违约金。

四、供应商须知:

1、业绩需要提供实验室联系人及电话,学校保留对资质及业绩等原件审核的权力。

2报价:按照工程量清单报价。

3履约保证金:中标商在签订合同前须以转账方式从投标人账户向我校提交中标价5% 的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转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退还(不计息)。

4标书费:100元。(投标截止日前从投标单位账户汇款至学校账户,汇款时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学校不接受现金存款和现金交款)

5中标服务费:中标价1%,签订合同前交纳。

6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完成审计后一次性付清。

7现场勘查:自行现场踏勘。技术咨询和现场踏勘联系人:殷老师(13696753057)。

8、中标商不得将工程转包给他人施工,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9、工程所有主材进场后,校方根据要求现场抽检,所发生一切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不合格材料,无条件更换为合格材料,发现一项交纳贰千元违约金。工程竣工后由施工方进行自检,合格后协助甲方验收。如发生第三方检测费用,检测费用由施工方承担。

五、报价要求

1、投标人应根据要求,在 2014年12月415:00时前,将投标函(格式见附件1)、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投标单位简介、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近1年内投标人和项目经理业绩证明(以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为准)一式三份密封,封面盖公司章和样品报送至资产与设备处。

2、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公司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报价函的价格其价格一经我校认可,即为签约价。投标人一经作出报价,不可撤回。否则,该投标人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校所有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评标办法

1、最低评标价法: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最低投标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七、联系方法

  位:滁州学院

开户行:工行醉翁亭支行

  号:1313062809024904784

  址:安徽省滁州市丰乐大道1528号滁州学院行政楼220

联系人:滁州学院资产与设备处  王伟

电话/传真:0550-3087953

附件:1、投标函.doc

      2 技术要求和图纸.rar

      3 工程量清单.xls  

 

                                   滁州学院资产与设备处

                                          2014年11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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