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学生公寓维修工程二次询价采购函(防水维修部分)(2015GC-05)
  发布时间: 2015-07-28 作者: 浏览次数: 179  

尊敬的供应商

滁州学院资产与设备处拟对学生公寓维修工程防水维修部分进行二次询价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工程必须具有三级以上防水资质。

二、工程要求

1.工程概况

该项目位于滁州学院会峰校区、琅琊校区内。

2工程内容

  第四包:防水维修

名称

工程概况、做法及要求

备注

学生公寓楼防水工程

工程内容:公寓楼楼面SBS防水工程。要求使用国标合格SBS改性沥青柔性卷材(4㎜以上厚度),-10度热熔法施工铺设(使用材料需经校方认可后方可进场施工)。楼顶垃圾需清运。

卫生间及楼宇公共部位高压注浆堵漏。要求不漏。清理室内垃圾及恢复墙面,保证学生的正常住宿。

琅琊校区公寓走廊沉降缝堵漏及接缝修复。

要求:施工按照原现场进行恢复。

必须进行现场踏勘,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时按单价报价含一切费用在内,报价为包死价(包括材料费、旧墙铲除、垃圾清运等一切费用)。结算时按照实际维修房间数审计。工期20天。本项目质保期为5年,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中标方负责免费维护。

三、工期要求

工期要求:20个日历天(开工日期不迟于:85日)。

四、供应商须知:

1.报价:按照工程量清单(见附件1)报综合单价,按实结算。

2.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以转账方式从中标人账户向我校转账中标价5%的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转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满并经验收合格后退还质保金(不计息)。

3.标书费: 标书费100元/包。(投标截止日前从投标单位账户汇款至学校账户,汇款时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学校不接受现金存款和现金交款)。

4.付款方式: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按审计价付全款。 

5.现场勘查:必须于7月30日前与联系人联系进行现场踏勘,否则投标无效。技术咨询和现场踏勘联系人:聂工(联系方式:13855080612)。

6.中标人不得将工程转包给他人施工,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五、报价要求

1.投标人应根据要求,在 2015年7月31日上午9:00时前,将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投标单位简介、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近两年内业绩证明(以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为准)一式三份密封,封面盖公司章报送至资产与设备处。

2.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公司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报价函的价格其价格一经我校认可,即为签约价。投标人一经作出报价,不可撤回。否则,该投标人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校所有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中标原则

1.中标原则:最低评标价法。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中标人。

2.最低投标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七、联系方法

单位:滁州学院

开户行:工行醉翁亭支行

帐号:1313062809024904784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丰乐大道1528号滁州学院行政楼220室

联系人:滁州学院资产与设备处   王与 马晓晖

电话/传真:0550-3512003

附件:1、工程量清单(第四包).xls

      2、 投标函.doc

 

                    资产与设备处

                     2015年7月28日

 

 

  相关文章
终审人: 资产与设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