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食品学院货架隔断地坪二次询价采购函(2015DZH-09)
  发布时间: 2015-08-26 作者: 浏览次数: 102  

尊敬的供应商:

滁州学院资产与设备处拟对食品学院一批货架隔断地坪进行二次询价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两年以上类似业绩,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二、货物要求 

货架隔断地坪

序号

内容

型号和技术参数

数量

备注

1

环氧树脂自流平

环氧树脂自流平地坪(报价包括找平层金刚砂耐磨地坪找平、收光、养护,变形缝处理,防水沿、坑壁、设备基础、人工费所有费用具体技术参数见附件1

140m2

 

2

隔断

房间隔断(包括5个房间5个门5个窗户具体参数要求见附件1

120m2

 

3

货架

具体数量及详细技术参数见附件2

1

 

以上货物需要送达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

三、供应商须知

1.报名费:100元整/包(投标截止日前从投标人账户汇款至学校账户,汇款时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2.履约保证金:中标商签订合同前交中标价5%的履约保证金,货物验收合格后转为质保金,一年后经核验无质量问题退还(不计息)。

3.供货及付款: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供货。货物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付全款。

四、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要求,在201583115:00时前,按照报价函格式报价(附件2),需提供企业介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业绩证明(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三份密封(标明正副本),封面盖公司章和样品报送至资产与设备处。

2.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公司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报价函货物的价格应是交货地安装后的价格,其价格一经我校认可,即为签约价。供应商一经作出报价,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校所有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中标原则

1.最低评标价法: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最低投标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五、联系方法

单  位:滁州学院

开户行:工行醉翁亭支行

帐   号:1313062809024904784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丰乐大道1528号滁州学院行政楼220室

联系人:滁州学院资产与设备处  王与、马晓晖

电话/传真:0550-3512003

附件1:附件1: 货架隔断等.doc

附件2:滁州学院报价函格式.xls

 

滁州学院资产与设备处

                    2015年8月26

 

 

  相关文章
终审人: 资产与设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