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玻璃幕墙清洗服务项目二次询价采购函(2017FW-15)
  发布时间: 2017-07-20 作者: 浏览次数: 241  

尊敬的供应商:

滁州学院资产与设备处拟对玻璃幕墙清洗服务进行二次询价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作业人员要有特种作业(高处作业)证书,作业人员购有意外安全保险。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本服务涉及琅琊、会峰校区合计3500平方米。具体服务清单及要求见附件1

投标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介绍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近两年业绩证明(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3、作业人员特种作业(高处作业)证书复印件;

4、幕墙清洗的安全操作方案;

5、安全承诺书(包括:作业人员如发生工伤、人身安全事故,由公司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与招标人无关。公司所派驻的作业人员与招标人无劳动关系,不产生任何劳动争议,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保证招标人的设施设备不受损坏,如发生损坏由公司赔偿等。)

6、工程量清单报价函(附件2)。

以上材料需一式三份密封(标明正副本)。

服务咨询联系人:袁老师 15955017567

三、供应商须知

1.报名费:100元整。(投标截止日前从投标单位账户汇款至学校账户,汇款时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学校不接受现金存款和现金交款)。

2.履约保证金:中标商在签订合同前须向我校提交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服务结束验收合格后退还(不计息)。

3.供货和付款:服务结束验收合格后,经审计按审计价付全款。

4所报单价为全费用综合单价(包括材料费、人工费、垃圾清运等一切费用)

四、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要求,即日起至2017725日上午9:00时前,按照报价函格式报价(附件2),需提供要求的各项材料一式三份密封(标明正副本),封面盖公司章报送至资产与设备处。

2、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公司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报价函价格一经我校认可,即为签约价。供应商一经作出报价,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校所有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中标原则

1.最低评标价法: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最低投标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六、联系方法

单位:滁州学院

开户行:工行醉翁亭支行

帐 号:1313062809024904784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滁州学院行政楼220

联系人:滁州学院资产与设备处 王老师 马老师

电话/传真:0550-3512003

附件1幕墙清洗标准.doc

附件2工程量清单.xls

滁州学院资产与设备处

2017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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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人: 资产与设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