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校医院药品定点供货商公开招标
(2017HC-12)
滁州学院现以校内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校医院药品供货单位,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标的概况:
具体药品品种及数量由校医院根据需要确定并指定协议供货单位进行供货(常用药品清单详见附件)。
二、 投标单位的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
2、投标人须为生产企业或药品配送企业;
3、投标人具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证书);
4、投标人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具有有效税务登记证;企业持续经营至少五年以上。
6、在规定时间内在足额缴纳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
三、中标单位的要求:
1、中标单位应在用户指定的时间内供货。
2、中标单位应能提供紧缺药品。
3、由药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医疗事故由卖方承担。
4、确保所提供药品不存在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
5、中标单位负责药品的运输、搬运等工作。
滁州学院校医院药品定点供货商公开招标交易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