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实验场所消防报警系统询价采购函(2017GC-29)
  发布时间: 2017-11-22 作者: 浏览次数: 257  

尊敬的供应商:

滁州学院资产与设备处拟对实验场所消防报警系统进行询价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二、工程要求

该工程位于滁州学院会峰校区综合实验楼内。

工期15个日历天。

系统安装并调试完成后,能通过公安消防及公安机关指定的检测机构的检测。质保期内,中标方技术人员需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GA587-2005)标准的要求,定期对各系统进行检查试验,每年对整个消防系统做全面的检查和各项功能试验,以确保消防系统常年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中标人应对整个系统提供三年免费质保(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质保期内对整个系统维护维修及更换零配件的所有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在质保期内,接到用户维护信息后1小时内予以答复,并在24小时内进行维修工作。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附件1)。

三、供应商须知

1报价:清单报综合单价,包含人工、机械、材料、调试、周边环境保护、安全文明施工、税金等全部费用。

2报名费:100元(投标截止日前从投标单位账户汇款至学校账户,汇款时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学校不接受现金存款和现金交款)。

3履约保证金:中标商在签订合同前须向我校提交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后转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退还(不计息)。

4付款方式:施工完工验收合格并审计后按审计价付全款。

5现场勘查:投标人可自行现场踏勘。技术咨询和现场踏勘联系人: 杨老师 (联系电话:0550-3510987)。

6中标人不得将工程转包给他人施工,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四、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要求,即日起至20171128日上午9:30时前,按照工程量清单报价(附件1),需提供投标函(附件2)、企业介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业绩证明(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三份密封(标明正副本、附带报名费交付凭证),封面盖公司章报送至资产与设备处。

2、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公司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报价函的价格一经我校认可,即为签约价。供应商一经作出报价,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校所有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中标原则

1.最低评标价法: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最低投标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六、联系方法

位:滁州学院

开户行:工行醉翁亭支行

帐 号:1313062809024904784

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滁州学院行政楼220

联系人:滁州学院资产与设备处 王老师 马老师

电话/传真:0550-3512003

附件1消防系统滁州学院工程量清单报价表.docx

附件2投标函.doc

滁州学院资产与设备处

20171122

  相关文章
终审人: 资产与设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