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艺术馆监控安装工程询价采购函(2017GC-31)
  发布时间: 2017-12-05 作者: 浏览次数: 473  

尊敬的供应商:

滁州学院资产与设备处拟对艺术馆监控安装工程进行询价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有相关经营范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二、工程概况

具体方案、参数及要求详见附件1

工期:5个工作日。

三、供应商须知

1.报名费:100元整。(投标截止日前从投标单位账户汇款至学校账户,汇款时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学校不接受现金存款和交款)。

2.履约保证金:中标商在签订合同前须向我校提交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后转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退还(不计息)。

3.报价:按清单报综合单价,应包含运费、安装费、垃圾清运费、税金等一切相关费用。

4.付款方式:施工完工验收合格并审计后按审计价付全款。

5现场勘查:本项目建议进行现场踏勘,技术咨询和现场踏勘联系人:杨老师0550-3510987

6.中标人不得将工程转包给他人施工,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四、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要求,在20171211日下午15:00时前,按照工程量清单报价(附件1)报价,需提供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投标单位简介、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密封(标明正副本、附带报名费交付凭证)封面盖公司章报送至资产与设备处。

    2.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公司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报价函价格一经我校认可,即为签约价。供应商一经作出报价,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校所有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中标原则

    1.最低评标价法: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最低投标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六、联系方法

位:滁州学院

开户行:工行醉翁亭支行

号:1313062809024904784

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滁州学院行政楼220

联系人:滁州学院资产与设备处 王老师 马老师

电话/传真:0550-3512003

附件1琅琊校区艺术馆新装监控方案.doc

附件2投标函.doc

滁州学院资产与设备处 

20171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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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人: 资产与设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