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统一终端安全管理系统、存储控制器等询价采购函(2017SHB-14)
  发布时间: 2017-12-08 作者: 浏览次数: 500  

尊敬的供应商:

滁州学院资产与设备处拟对一套统一终端安全管理系统及存储控制器、磁盘等进行询价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二、货物要求

第一包:统一终端安全管理系统,具体技术参数详见附件1

签订合同后15个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

联系人:袁老师 15005500540

第二包:存储控制器、磁盘等,具体技术参数详见附件2

签订合同后15个日历天供货安装完毕,服务时间从2017121日至2018121日,质保期一年。

联系人:郭老师 13615505107

三、供应商须知

1.报名费:100/包。(投标截止日前从投标单位账户汇款至学校账户,汇款时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学校不接受现金存款和现金交款)。

2.履约保证金:中标商在签订合同前须向我校提交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货物验收合格后转为质保金,一年后经核验无质量问题退还(不计息)。

3.供货和付款:货物应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安放安装到位,报价应包含运费、安放安装费、税金等一切相关费用。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供货。货物验收合格后付全款。

四、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要求,在20171213日上午9:30时前,按照报价函格式(附件3)报价,需提供企业介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报名费交付凭证一式三份密封(标明正副本),样品一份,封面盖公司章报送至资产与设备处。

    2.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公司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报价函货物的价格一经我校认可,即为签约价。供应商一经作出报价,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校所有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中标原则

    1.最低评标价法: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最低投标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六、联系方法

单位:滁州学院

开户行:工行醉翁亭支行

帐号:1313062809024904784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滁州学院行政楼220

联系人:滁州学院资产与设备处 王老师 马老师

电话/传真:0550-3512003

附件1第一包--统一终端安全管理系统.docx

附件2第二包--存储控制器磁盘等.xls

附件3滁州学院采购项目报价函.xls

滁州学院资产与设备处

2017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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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人: 资产与设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