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供应商:
滁州学院招生办拟对滁州学院2019年招生宣传服务进行二次询价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关营业范围,可提供高考终端宣传咨询服务,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2、有一定的服务能力,与省内不少于100所高中有合作,合作高中覆盖省内各县(市),可进入高中开展招生宣传服务。
3、有至少1项类似成功案例,须提供合同。
二、内容及要求
1、进高中志愿填报主题讲座:6月8日-6月30日我校在安徽各地市进行10场高中(生源对口,地市由我校自选)志愿填报主题讲座,每场讲座人数北方城市不少于400人,南方城市不少于300人(含到场、教材、讲义、课件等内容)。
2、线上宣传:专属APP推我校宣传推文,推送时间:高考成绩公布的第二天推送1篇;25日-26左右再推送一篇;推送人次不少于3万人,对口生源阅读量不少于5000人。
以上2项内容投标时须提供详细的实施方案。
三、时间要求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日历天内签订合同并按学校要求开展服务。
四、供应商须知:
1.履约保证金:中标商在签订合同前须向我校提交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供货完成并验收合格后退还(不计息)。
2.供货和付款:服务完成,经验收合格后付全款。
五、报价要求
1.投标人应根据要求,在2019年5月13日上午9:30时前,将以下材料一式三份密封,加盖公司公章报送至资产与设备处:
①报价函(格式见附件1);
②投标单位简介
③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
④针对本项目的服务实施方案;
⑤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中标后须提供原件复查;
2.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公司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报价函的价格其价格一经我校认可,即为签约价。投标人一经作出报价,不可撤回。否则,该投标人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校所有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中标原则
1.中标原则:最低评标价法。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中标人。
2.最低投标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七、联系方法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滁州学院行政楼305室
联系人:滁州学院招生办 刘老师 夏老师
电话/传真:0550-3510048
附件:滁州学院采购项目报价单.docx
滁州学院招生办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