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滁州学院高分中心用房改造工程交易文件的澄清函(2019CG-023)
  发布时间: 2019-08-07 作者: 浏览次数: 452  


各潜在投标人:

1在滁州学院高分中心用房改造工程招标公告中所提出的“201611日至投标截止日(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为45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开标时提供施工合同原件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类似业绩的范围主要指哪些?

回复:类似业绩指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资产与设备处

滁州市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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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人: 资产与设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