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2019年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绩效审计及资产清查审计服务询价采购函(2019CG-054)
  发布时间: 2019-11-05 作者: 浏览次数: 305  

尊敬的供应商:

滁州学院资产与设备处拟对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绩效审计及资产清查审计服务进行询价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必须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以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且须为安徽省审计厅协审定点库(会计事务所)2019年在库单位。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内容:

①滁州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绩效审计服务。

②滁州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清查审计服务。

具体内容及要求见附件1.

三、供应商须知

1.履约保证金: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前须向我校提交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服务完成并验收合格后退还(不计息)。

2.供货和付款:①滁州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绩效审计服务,须在签订合同后的30日内出具正式审计报告;②滁州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清查审计服务,须在1月15日前出具正式审计报告。服务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全款。

四、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要求,在2019年11月11日下午14:30时前,按照报价函格式(附件2)报价,需提供单位介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报价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安徽省审计厅协审定点库(会计事务所)2019年在库单位证明材料;一式三份密封(一正二副),封面盖公司章报送至资产与设备处

2.报综合单价(报价包含一切费用,如服务费、管理费、差旅费、食宿、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学校不再另外支付任何费用)。

    3.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公司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报价函价格一经我校认可,即为签约价。供应商一经作出报价,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校所有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中标原则

  1.最低评标价法: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最低投标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六、联系方法

单位:滁州学院

开户行:工行醉翁亭支行

帐号:1313062809024904784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滁州学院行政楼220室

联系人:滁州学院资产与设备处  王老师 马老师

电话/传真:0550-3512003

附件1: 附件1:服务内容及要求.docx

附件2:附件2:报价单.docx

滁州学院资产与设备处

2019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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