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2019年度预算执行与财务收支审计服务询价函(2020CG-008)
  发布时间: 2020-05-19 作者: 浏览次数: 336  

尊敬的供应商:

滁州学院资产与设备处拟对学校2019年度预算执行与财务收支审计服务进行询价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必须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以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且必须为安徽省审计厅协审机构库在库单位。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审计质量要求

要求受托人按照国家规定、行业执业规范程序与要求,客观、公正、及时、出具审计结果报告,确保出具审计报告符合国家或行业计价、标准、规范等要求,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2.审计实施周期要求

受托人应在签订合同后,2020年7月前实施进点审计,审计报告应在委托方提交审计资料的30日内出具。

3.审计报告要求

审计报告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建议可行。按照皖教秘〔2020〕93号文要求出具审计报告并后附审计问题发现清单。

4.项目实施内容

审计期间:2019年度

审计内容: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预算执行与财务收支年度审计全覆盖有关事项的通知》(皖教秘〔2020〕93号)等要求对滁州学院2019年度预算执行与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审计内容包括政府会计制度实施情况、经济决策、预算收入、票据使用、预算支出、往来资金、科研经费、基本建设和政府采购、内部收入分配制度、资产管理(含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绩效情况)、对外投资和所属企业、对往年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

三、供应商须知

1.履约保证金: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前须向我校提交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服务完成并验收合格后退还(不计息)。

2.供货和付款:2020年7月前实施进点审计,审计报告应在委托方提交审计资料的30日内出具。服务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全款。

3综合价(报价包含一切费用,如服务费、管理费、差旅费、食宿、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学校不再另外支付任何费用)。

四、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要求,即日起至2020年5月22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前,将报价函(附件1)(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相关材料(加盖公章)等的扫描件打包发至资产处邮箱(zcglc@chzu.edu.cn),邮件主题为“2020CG-008报价材料—公司名称”。(考虑学校疫情防控要求,暂不接受纸质报价材料,报价以截止时间前所收到的电子邮件材料为准,请谅解。)

2.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公司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报价函货物的价格应是交货地安装调试后的价格,其价格一经我校认可,即为签约价。供应商一经作出报价,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校所有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函及相关承诺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成交原则

1.有效最低价: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六、联系方法

  位:滁州学院

开户行:工行醉翁亭支行

号:1313062809024904784

  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滁州学院行政楼220室

联系人:滁州学院资产与设备处   王老师、李老师

电话/传真:0550-3512003

附件1:报价单.docx


 

滁州学院资产与设备处

2020519


  相关文章
终审人: 资产与设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