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资产登记标准
  发布时间: 2020-01-01 作者: 浏览次数: 1390  


根据财政部《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1248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国标GB/T 14885-2010)等文件规定,学校按要求将不同类别的资产按如下标准登记:

(一)土地、房屋及构筑物:主要包括教育用地、科研用地、教学楼、实验楼、学生公寓、食堂、办公楼、教师宿舍、体育馆、道路、围墙、桥梁以及建筑物附属工程等。该类固定资产的登记标准是单价在10000元及以上。

(二)通用设备: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交通设备、机械设备、电气设备、通信设备等。该类资产的登记标准是单价在1000元及以上;单价在400元及以上、同一批次相同资产总值在10000元及以上的,也作固定资产登记。

(三)专用设备:主要包括文艺设备、体育设备、医疗设备、航空器、食品加工专用设备、安全生产设备等。该类资产的登记标准是单价在1500元及以上;单价在400元及以上、同一批次相同资产总值在10000元及以上的,也作固定资产登记。

(四)文物和陈列品:主要包括古玩、字画、纪念品、标本等。该类资产的登记标准是单价在1000元及以上;单价在400元及以上、同一批次相同资产总值在10000元及以上的,也作固定资产登记。

(五)图书、档案:主要包括图书馆的图书、档案室的档案等。该类资产的登记标准是单价在1000元及以上;单价大于0元、同一批次相同资产总值在10000元及以上的,也作固定资产登记。

(六)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主要包括家具、装具、特种用途的动植物等。该类固定资产的登记标准是单价在400元及以上。

(七)未满足上述固定资产登记标准,单价在400元及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形态的物品,资产处将其作为低值耐用品登记管理。

滁州学院资产登记标准一览表

物资类别

登记标准(单位:元)

单件资产

大批同类资产

固定资产

通用设备

单价≥1000

单价≥400且总价≥10000

专用设备

单价≥1500

单价≥400且总价≥10000

文物和陈列品

单价≥1000

单价≥400且总价≥10000

图书档案

单价≥1000

单价>0且总价≥10000

家具

单价≥400

房屋及构筑物

单价≥10000

低值耐用品

400≤单价<1000

                                            资产与设备处

                                                                                                  2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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