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2021-2023年招标采购代理服务项目比选公告(2020CG-043)
  发布时间: 2020-12-07 作者: 浏览次数: 1364  

滁州学院资产与设备处拟对“滁州学院2021-2023年招标采购代理服务项目”进行比选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服务需求

1、项目编号:2020CG-043

2、项目名称:滁州学院2021-2023年招标采购代理服务

3、项目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合肥市

4、项目单位:滁州学院

5、项目内容:公开遴选具有资质和能力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代理学校有关工程、货物和服务类项目的招标采购事宜。具体服务要求,详见附件1

6、项目类别:服务类

二、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须在省级及以上政府采购网站备案;

3供应商必须具有进入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资格;

4、供应商必须具备在滁州市或合肥市(均不含所辖县市)的服务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比选文件获取

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2月7日17时30分至2020年12月11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从滁州学院网站(http://zcc.chzu.edu.cn)滁州学院资产与设备处网页采购公告栏处下载,请供应商自行及时下载。

四、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时间2020年12月11日14时30分;

2、比选地点:滁州学院会峰校区行政楼218室。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同比选时间。

六、成交原则

1.按“综合性价比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价格等因素确定“综合性价比”,得分最高的成交。

2.具体比选办法如下:

指标

指标描述

分值范围

资质荣誉

1.具有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或者具有完善的招标采购内控管理体系制度的,得6分。

备注:(1)认证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同时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并加盖比选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2)招标采购内控管理体系制度提供内控管理手册。

2.获得过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荣誉证书或者获得过人民政府颁发的先进集体荣誉证书,省级及以上的得4分,地市级的得2分,以最高等级的计算,不累计计分。

3.近三年内(自201712月1日起至今),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奖项或荣誉的,每提供一个国家级的得3分,省级的得2分,市级的得1分,最高得6分。

备注:第2-3项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须能体现投标人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母子公司满足上述条件的均予以认可。

0-16

供应商业绩

1.近三年内(自201712月1日起至今),至少与三所高校签订过长期(至少一年)招标采购代理服务协议,每另增加一所高校加2分,最高得6分。

备注:同一高校业绩不累计计分,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影印件,并加盖比选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2.近三年内(自201712月1日起至今),具有高校工程招标项目中标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代理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

3. 近三年内(自201712月1日起至今),具有高校货物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在200万元(含)及以上代理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

4. 近三年内(自201712月1日起至今),具有高校服务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在50万元(含)及以上代理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

备注:项目业绩提供:

(1)代理合同(或协议);

(2)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影印件,及提供招标公告和中标公告截图。

0-24

硬件实力

供应商提供现有开评标办公场所、录音录像等硬件设施,由评标委员会横向比较后酌情赋分,优得10-8分,良得7-5分,一般得4-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备注:提供场所图片和房产证明材料(房产证复印件或租赁合同或财政部门出具的资产划拨证明),母子公司具有办公场地和开评标场所均予以认可

0-10

项目服务团队实力

1、团队配备的项目经理,有招标师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

2、团队配备有注册造价师或一级建造师的得2分,满分2分。

3、团队配备的其他人员(至少2至4人)的学历证书、从业资历、代理业绩等材料,由评委横向比较后酌情赋分,优得6-5分,良得4-3分,一般得2-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供应商如中标,所提供的服务团队不得变更,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备注: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并加盖比选供应商公章,及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比选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比选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0-10

服务方案

1.代理服务采购整体方案体系内容详实,符合法律规定,保障措施科学合理、有针对性,人员分工明确,工作流程完善,由评选小组根据上述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1内容完整全面,方案详实的得11-15分;

(2内容基本涉及,但深度不够的得6-10分;

(3内容片面,漏项较多,不容易识别的得1-5分。

不提供的不得分。

2.对加强服务质量、提高采购人和供应商满意度、规范执业、打造企业品牌的内部管理措施;对如何保证比选文件编制质量和开评选不出现失误,有具体应对措施和解决办法,有两级(或以上)内部审核机制和风险预判机制及问题处理措施,评审小组根据上述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1内容完整全面,方案详实的得11-15分;

(2内容基本涉及,但深度不够的得6-10分;

(3内容片面,漏项较多,不容易识别的得1-5分。

不提供的不得分。

0-30

服务报价

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报价分:采取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条件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费率)×10%×100;

报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供应商须以费率形式进行报价,统一报一个投标费率,不接受有选择性报价。

以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为基础,按折扣报价。

(不足3000元的项目按3000元固定保底标准收费)

备注:为限制恶意低价,投标报价折扣最低为80%,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0-10

七、供应商须知

1、招标采购代理项目的服务费均由委托项目的成交人支付。

2、参与供应商须认真阅读本项目采购比选文件,理解本项目采购比选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实质性要求。

八、比选响应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要求,在2020年12月11日下午14:30时前,提供相关比选响应材料,一式三份密封(一正二副),封面盖公司章报送至资产与设备处。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盖章);

②授权委托书及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③比选办法中相关支撑文件材料(盖章);

④比选报价单(盖章)(格式见附件2);

⑤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盖章);

2.比选响应材料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公司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报价承诺及方案一经我校认可,即为签约价。供应商一经作出报价,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校所有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的报价等材料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九、联系方法

单位:滁州学院

开户行:工行醉翁亭支行

账号:1313062809024904784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滁州学院行政楼220室

联系人:滁州学院资产与设备处王老师、李老师

电话/传真:0550-3512003



附件1:服务要求.docx

附件2:比选报价单.docx

  相关文章
终审人: 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