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单位自主采购]滁州学院经管学院集中性实践教学活动车辆租赁服务询价采购函
  发布时间: 2021-10-12 作者: 浏览次数: 292  

尊敬的供应商:

滁州学院经管学院拟对集中性实践教学活动车辆租赁服务进行询价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必须具备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资质,具有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拟派车情况见附件1,具体车次根据使用情况确定;拟服务时间:2021年10月22-25,具体时间提前3个工作日与中标人确定,最终按实际结算。具体车辆使用情况见附件1。

三、供应商须知

1.提供服务的车辆须手续齐全,拥有道路运输营运资格和交通部门认定经营范围的客车,须按照营运车辆的标准依法足额投保全各类保险(含乘客座位险,保额不低于50万),车辆干净整洁卫生。

2.投标人须选派与车型相符的驾驶员,并至少有3年以上的驾驶经验,且未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所持证照合法有效,执行加车驾驶任务时身体状态良好,不存在危及驾驶安全的疾病。

3.用车时间根据使用单位安排发车,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报价为综合单价,租车费、油费、过路费、停车费、人工费、驾驶员伙食费、保险费等一切费用均包含在内,校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4.乘车期间乘车人的人身安全由投标人负责;一旦发生事故责任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5.要求车况良好,切勿出现行驶途中修车状况,驾驶员全程服从校方安排。接送期间,车辆和驾驶员要固定;如遇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调换的,须提前一个工作日与校方商量,协调解决。

四、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要求,在2021年10月15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前,将以下材料一式三份密封(一正二副),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日期等信息,封面及启封盖公司章,报送至滁州学院经管学院处

报价材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法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拟派营运车辆依法足额投保全各类保险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⑤拟派驾驶员有关情况材料(加盖公章);

⑥报价函(格式见附件2);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公司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⑦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如有)(加盖公章)。

2.报价函价格一经我校认可,即为签约价。供应商一经作出报价,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校所有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中标原则

1.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万元,超出该限价的报价无效

2.最低评标价法: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3.最低投标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六、联系方法

单位:滁州学院

纳税人识别号(税号):123400004860905355

开户行:工行醉翁亭支行

帐号:1313062809024904784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滁州学院经管学院YF2503

联系人:滁州学院经管学院吴老师

电话:18801773157

 

附件1:服务内容.docx

附件2:滁州学院采购项目报价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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