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资产管理工作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2-26 作者: 浏览次数: 1382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中共滁州学院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度处级单位及中层领导人员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校党字〔2020〕8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高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财〔2019〕157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19年度资产管理工作考核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段对象

1.考核时段:2019年度。

2.考核对象:二级学院。

二、考核指标

资产管理工作考核由2个一级指标和9个二级指标构成,具体指标内涵参照校党字〔2020〕8号文件附件5“二级学院年度综合管理目标考核指标体系”执行。除“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使用绩效”的其他二级指标均无需提交支撑材料。

“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使用绩效”考核2018年7月1日前购置的单件或成套价值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大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在2019年的管理使用情况。考核设备详见“2019年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使用绩效考核设备清单”(附件1)。

三、工作流程

1.二级学院自评(2020年2月27-3月6日

(1)大型仪器设备负责人根据设备管理使用实际情况,认真填写“滁州学院仪器设备管理使用绩效考核评价表”(附件2(以下简称“评价表”)中设备基本信息及“自评得分”栏,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附在“评价表”后提交给学院。各学院自行组建3-5人的大型仪器设备绩效考核小组对照“评价表”对学院管理的大型仪器设备逐台逐项进行考核评价,填写“复评得分”栏,并根据“学院复评总分”在“学院评定等级”处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评定设备等级。优秀设备:总分≥90分以上;良好设备:90分>总分≥75分;合格设备:75分>总分≥60分;不合格设备:总分<60分。考核小组根据对各设备的复评结果填写“2019年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使用绩效考核汇总表”(附件3)。

(2)各学院对照二级学院年度综合管理目标考核指标体系”(资产管理考核项目)中各考核指标的“评分标准”认真开展学院资产管理考核的自评工作,并填写“滁州学院资产管理工作考核自评表”(附件4)。

2.学校复评2020年3月6-3月10日

资产与设备处依据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结合学院自评,开展复评工作,并公示考核结果。

四、材料提交

3月6日前,请各学院将附件2、3、4电子版打包后发至chzuzcc@126.com。(附件2的电子版文件名命名规则:设备号+设备名称)

所有纸质版(签字盖章)及与大型仪器管理相关的支撑材料可延至学校正式开学后交至行政楼229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联系电话:0550-3087953。

本次目标考核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积极配合,按要求准时提交相应材料。

附件:

1.2019年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使用绩效考核设备清单.xls

2.滁州学院仪器设备管理使用绩效考核评价表.xlsx

3.2019年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使用绩效考核汇总表.xlsx

4.滁州学院资产管理工作考核自评表.xlsx

资产与设备处

202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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