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5日,资产管理处代表学院出台了《滁州学院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滁州学院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暂行办法》、《滁州学院资产设备采购工作暂行办法》,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执行。把“依法治校”的管理理念真正落到实处。
资产管理处
2006年1月10日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