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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下设四个科级机构,处内科室职责如下: 一、采购管理科(联系电话:0550-3512003) 1.贯彻落实国家、安徽省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采购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学校采购工作相关规章制度。 2.负责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确定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 3.负责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申报,联系、配合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做好采购工作。 4.负责学校各类采购项目的组织实施或委托代理工作。 5.负责学校二级单位自主采购活动的指导和监督。 6.协调处理采购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7.负责学校采购系统信息化建设和采购信息公开工作。 8.负责各类采购相关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9.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资产管理科(联系电话:0550-3032891) 1.贯彻落实国家、安徽省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资产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学校资产管理工作相关规章制度。 2.负责学校国有资产日常监管工作和二级单位资产管理员的培训和指导工作。 3.负责学校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资产纠纷处理、资产评估与资产清查等工作。 4.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验收、入库登记、资产建帐、建卡等工作。 5.负责办理学校国有资产的调拨、调剂、转让和信息变更等工作。 6.负责学校国有资产报废、报损、捐赠等处置工作。 7.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状态数据的管理、统计、分析、报表等工作。 8.负责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以及学校固定资产档案整理和归档工作。 9.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实验室管理科(联系电话:0550-3087953) 1.贯彻落实国家、安徽省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实验室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学校实验室工作相关规章制度。 2.组织实施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 3.负责实验室新建、调整、撤销、改造等方案的审定工作。 4.负责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5.负责实验室综合信息数据的收集、统计、分析等工作。 6.负责组织大型仪器设备及进口设备采购立项论证工作。 7.负责学校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 8.负责学校实验室管理信息化建设及实验室管理档案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9.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秘书(联系电话:0550-3087953) 1.负责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文字的起草工作。 2.负责处内公共事务管理和协调、督办工作。 3.负责公文处理、印章管理和档案管理工作。 4.负责来人来访接待、对外联络等工作。 5.负责宣传报道、网站管理、处室信息化建设工作。 6.负责办公用品、内部资产的管理工作。 7.负责相关会议会务工作。 8.负责学校行政办公设备的归口管理工作。 9.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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