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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是学校为进一步优化机构职能,于2022年12月在原资产与设备处基础上成立的正处级单位。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制订学校内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相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校土地、房屋、设备、图书、家具等各类国有资产的配置、监管和处置,组织办理产权登记、资产清查、资产评估以及资产验收、登记入账、调拨、调剂、转让、报废、报损、捐赠等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学校招标采购工作,配合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做好政府集中采购工作,负责政府分散采购和学校统一采购项目的组织实施或委托代理工作;监督指导二级单位自主采购活动。

4.负责学校实验室立项审批、建设协调、用房统筹、使用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工作;推进学校资产设备开放共享。

5.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完成学校和上级组织交办的任务。

设置资产管理科、实验室管理科、房地产管理科、招标采购办公室四个内设机构及秘书科级岗位一个。目前共10人,其中处级干部3人(含后勤党委组织员1人),科级干部4人,工作人员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