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滁州学院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院行〔2007〕6号]
  发布时间: 2007-03-05 作者: 浏览次数: 136  

 各系(部)、各部门:

为加强我院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质保量地完成资产清算工作,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院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制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落实资产清查工作实施人员,就资产清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做出决策,审定资产清查结果等。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邱克(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副组长:倪阳(党委委员、副院长)、汪湘水(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员:吴开华(院办公室主任)、姚树林(财务处处长)、胡凤(后勤管理处处长)、梁辉(图书馆馆长)、陈从江(财务处副处长)、奚昕(人事处副处长)、高维红(监察审计处副处长)、翟薇薇(教务处副处长)、许雪峰(资产管理处副处长)

领导小组在资产管理处设办公室,许雪峰兼任主任,陈从江兼任副主任,具体负责资产清查的组织实施。

 

 

 资产管理处

二○○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相关文章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