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政府采购行为,根据国家七部委联合下发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和国家计委颁布的《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决定成立学校政府采购专家库,现就推荐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请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 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
(二)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并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实践经验;
(三)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
二、推荐办法:
(一)个人申请。凡具备上述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
(二)系(部)、部门推荐。各系(部)、部门根据个人申请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凡是有资产设备需求的单位原则上推荐1-2名专家,资产设备较多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资产类别推荐4名专家。请各单位务必于4月20日前集中将本部门的推荐表(见附件)递交资产管理处。
特此通知
附件:滁州学院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推荐表
二○○七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
滁州学院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