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7-04-18 作者: 浏览次数: 725  

各系(部)、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政府采购行为,根据国家七部委联合下发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和国家计委颁布的《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决定成立学校政府采购专家库,现就推荐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请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        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

(二)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并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实践经验;

(三)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

二、推荐办法:

(一)个人申请。凡具备上述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

(二)系(部)、部门推荐。各系(部)、部门根据个人申请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凡是有资产设备需求的单位原则上推荐12名专家,资产设备较多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资产类别推荐4名专家。请各单位务必于420日前集中将本部门的推荐表(见附件)递交资产管理处。

特此通知

附件:滁州学院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推荐表

 

 

二○○七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滁州学院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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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初审:;终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