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系(部):
我院利用西班牙政府贷款购置的仪器设备已陆续到货,为了做好仪器设备的验收工作,根据2005年第4期院长办公会议的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系(部)须指定专人负责接收西班牙政府贷款仪器设备事宜,人员名单于本周内书面报资产管理处。
2、设备到货后,系(部)须及时组织验收,单价大于5万元的仪器设备,应由三位以上专家组成的验收小组负责验收。
3、系(部)在设备到货后一周内完成验收工作,并填写《滁州学院利用西班牙政府贷款购置仪器设备验收单》一式两份(见资产管理处网页文档下载栏)报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处同意并报院领导确认后,返还一份给系(部)存档。
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保购置的设备充分满足教学、科研的需求。对验收不合格的设备及时书面报资产管理处,以便办理调换事宜。
特此通知!
资产管理处
二○○八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