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我院资产在教学、科研及相关工作中的作用,切实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国有资产管理处将于十月份赴各系(部)、部门调研、学习。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1、对资产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2、对资产采购、验收等环节的意见和建议;
3、对设备、低值品和家具数据库管理的建议;
4、资产管理员履行职责情况。
二、调研时间安排
时间 | 系(部)、部门 | 备注 |
第六周(10月6日—10月10日) | 中文系、法政系、经管系、数学系、体育系 | 具体时间事前与相关系(部)、部门联系商定。 |
第七周(10月13日—10月17日) | 音乐系、美术系、化生系、外语系 |
第八周(10月20日—10月24日) | 电子系、国土系、计算机系、图书馆 |
第九周(10月27日—10月31日) | 机关部门、后勤服务总公司 |
请各系(部)、部门组织资产管理员及相关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做好调研内容的准备工作,力争以此为契机,推动我院资产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资产管理处
二○○八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