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省属院校2009年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发布时间: 2009-01-16 作者: 浏览次数: 126  

一、省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目录

 1 计算机、打印机、计算机通用软件


 2 空调机、电视机、电冰箱等电器设备


 3 复印机;


 4 印刷设备


 5
程控交换机


 6
摄影摄像设备


 7
炊事设备


 8
电梯


 9
锅炉


 10
、起重机


 11、年批量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办公家具


 12、汽车(轿车、越野汽车、面包车、大客车、载重汽车)、摩托车。


 二、教育厅部门集中采购目录


 1 教育教学仪器设备


 2 实验室仪器设备


 3 年批量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图书资料(含电子类读物)


 4 网络设备


 5 10万元以上的系统集成、网络工程项目(含校园安全监控网)


 6 计算机专用软件


 7 车辆保险、师生集体保险


 8 实验室家具、公寓用品家具


三、自选采购目录标准


 1 基建、维修项目


 2 报刊杂志、教辅教材


 3 食堂用粮、油燃料等物资


 4 实验室用药品及耗材


 5 实验室改造(不含添置设备)


 6 消防设备、警用保安设备、园艺设备


 7 应急添置的2万元以下单台(件)仪器设备、配件(以校为单位),年批量采购在5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以校为单位)


 8 其他经批准后可以自选采购的有年特殊要求的项目


    本目录由省财政 厅、教育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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