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对新区食堂17种设备到货验收工作
  发布时间: 2009-12-04 作者: 浏览次数: 110  

2009123日上午,经供应商(滁州琅琊金利达厨业经营部)现场安装、调试、试用一段时间后,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对其进行了验收。验收由财务处副处长陈伟,监审处副科长李晓春,后勤服务总公司副总经理卢福林、食堂管理人员刘邦,国有资产管理处副处长陈从江、资产管理科科长陶强等同志参加。该批新区新建学生食堂所购设备共有17种、价值15500元。对照合同,所有参加人员仔细核对设备品牌、数量、规格、使用情况等,一致认为该项批设备基本满足学校食堂使用,验收合格。建议该批设备供应商认真做好售后服务工作,确保食堂正常使用。

 

○○九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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