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供应商:
滁州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采用询价采购的方式采购一批屏蔽仪。具体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二、货物要求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技术要求 | 备注 |
1 | 屏蔽仪 | 150台 | 1. 能屏蔽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的语言和数字信号(包括手机、大灵通、小灵通等),还能屏蔽隐形耳机等无线作弊工具;能有效屏蔽CDMA、GSM、DCS、PHS、3G手机信号; 2. 即插即用,不需要进行调试; 3. 有效屏蔽半径1-15米可调(出厂前根据客户要求调试); 4. 仅屏蔽考场内信号,不屏蔽场外信号;不会干扰到基站,不影响其他电子设备正常工作; 5. 绿色环保,对人体无任何伤害; 6.塑料外壳,根据客户需要贴牌或丝印标志(免费提供丝印服务); 7. 权威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证书” | 带样机现场演示 |
售后服务:一年内包换,三年内包修。
供货和付款: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供货。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款的95%,余款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
报名费:100元(投标截止日前交至学校财务处或者汇至学校账户并将汇款单据传真国有资产管理处)。
中标服务费:中标人按合同总金额的1%向学校财务处缴纳中标服务费。
备 注:中标方不得将业务转包给他人承制,一经发现,学院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三、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要求,在 2011年5月17日15:00时前,按照以下报价函格式报价,和企业介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厂家授权书(经销商需提供)、近两年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权威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证书”等资质材料一式三份密封报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
2、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公司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报价函货物的价格应是验收后交货地发放的价格,其价格一经我院认可,即为签约价。供应商一经作出报价,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院所有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中标原则
1、在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合理低价中标。
2、最低投标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五、报价函格式
滁州学院屏蔽仪报价函
售后服务承诺:
公司名称: (公章)
代表签字: 职务: 联系方法: 日期:
六、联系方法
单 位:滁州学院
开户行:工行醉翁亭分理处
帐 号:1313062809024904784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丰乐大道1528号滁州学院会峰校区教学楼2112室
联系人:滁州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杨杰
电话/传真:0550-3087953
二○一一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