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供应商:
滁州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采用询价采购的方式对琅琊校区食堂一层维修工程进行招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二、工程要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程概况、做法及要求 |
1 | 琅琊校区食堂一层维修工程 | 一、工程概况:滁州学院琅琊校区食堂一层餐厅、备餐间原吊顶拆除,重新批腻子、刷乳胶漆,灯具、吊扇、电视机拆除并安装,详细内容见滁州学院琅琊校区食堂一层维修工程量清单。 二、技术要求:乳胶漆应具备防霉、防潮等条件。 三、质量要求:合格 |
三、开、竣工时间及奖惩情况
本工程拟定于暑期进行,开工时间另订,工期45天。每延期一天中标商向招标单位交纳200元违约金。
四、供应商须知:
1、报价:投标报价含一切费用在内,为包死价。
2、报名费:100元(投标截止日前交现金至学校财务处或者汇款至学院账户,汇款时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和单位名称并将回执传真给我校)。
3、履约保证金:中标商在签订合同前须向我院财务处提交中标总价5% 的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转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退还(不计息)。
4、付款方式: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全款。
5、技术咨询和现场勘踏联系人:方老师(13965630030)
6、中标商不得将工程转包给他人施工,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五、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要求,在 2011年7月5日9:00时前,按照以下报价函格式报价,和预算书、投标单位简介、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近两年内业绩证明(以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为准)一式三份密封,封面盖公司章报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
2、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公司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报价函货物的价格应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价格一经我院认可,即为签约价。供应商一经作出报价,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院所有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中标原则
1、最低评标价法: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最低投标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七、报价函格式(附:滁州学院琅琊校区食堂一层维修工程量清单报价)
八、联系方法
滁州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何霞
电话、传真:0550-3087953
邮 箱:zcglc@chzu.edu.cn
安徽省滁州市丰乐大道1528号 滁州学院会峰校区教学楼2112
开户行名称:滁州学院
开户行:工行醉翁亭分理处
账 号:1313062809024904784
附件:1、滁州学院琅琊校区食堂一层维修工程量清单报价.xls
2、原食堂一层电路图(凭报名费收据到国有资产管理处领取)
滁州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