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供应商:
滁州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采用询价采购的方式采购一批空调。具体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生产或销售空调,能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二、货物要求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技术参数 | 备注 |
1 | 吸顶式空调1 | 4 | 台 | 5P,能耗:1级 | 具体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参考品牌:格力、美的、志高等 |
2 | 吸顶式空调2 | 4 | 台 | 3P,能耗:1级 |
3 | 柜机1 | 29 | 台 | 3P,能耗:1级 |
4 | 柜机2 | 9 | 台 | 大2P,能耗:1级 |
5 | 挂机 | 44 | 台 | 1.5P,能耗:1级 |
6 | 移机 | 36 | 台 | 会峰校区内,6台3P柜机、17台2P柜机和13台1.5P挂机移机。 |
其他要求: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必须附有所提供的空调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中的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如投标人未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型号的,将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条款。
交货及付款:8月20日前完成供货和安装调试工作。货物验收合格后,2011年10月中旬付全款。中标商签订合同前交中标价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后转为质保金,无质量问题一年后退还(不计息。
三、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要求,在 2010年8月1日15:00时前,按照以下报价函格式报价,需提供企业介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厂家授权、货物彩图、近两年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一式三份密封(标明正副本),封面盖公司章报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
2、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公司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报价函货物的价格应是交货地调试后的价格,其价格一经我院认可,即为签约价。供应商一经作出报价,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院所有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中标原则
1、最低评标价法: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最低投标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五、报价函格式
滁州学院报价函格式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型号 | 技术参数 | 厂家 | 节能标识证书认证号 | 单价 | 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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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大小写) | |
售后服务承诺:
公司名称: (公章)
代表签字: 联系方法: 日期:
六、联系方法
单 位:滁州学院
开户行:工行醉翁亭分理处
帐 号:1313062809024904784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丰乐大道1528号滁州学院会峰校区教学楼2112室
联系人:滁州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何霞
电话/传真:0550-3087953
滁州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