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部门
为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国资处近期将开展专项资产清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清查内容:笔记本电脑、照相机、摄像机
二、 清查方式:采取自查、听取汇报、现场查看方式进行,请各院(部)、各部门在4月6日前完成自查并填好自查表,国资处将在4月9—12日到各部门现场清查并收回自查表。
三、 时间安排
单位名称 | 清查时间 | 单位名称 | 清查时间 |
文学与传媒学院 | 4月9日上午 |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 4月11日上午 |
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 | 4月9日上午 |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 4月11日上午 |
数学科学学院 | 4月9日下午 | 继续教育学院 | 4月11日下午 |
教育科学学院 | 4月9日下午 | 音乐学院 | 4月11日下午 |
思政部 | 4月9日下午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4月11日下午 |
地理信息与旅游学院 | 4月10日上午 | 图书馆 | 4月12日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4月10日上午 | 机关部门 | 4月12日 |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 4月10日下午 | 后勤服务集团 | 4月12日 |
外国语学院 | 4月10日下午 | | |
体育学院 | 4月10日下午 | | |
请各院(部)、各部门根据清查内容和时间提前做好准备。
特此通知。
附件:滁州学院专项资产自查表.xls
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