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琅琊校区音乐厅维修改造工程询价采购函(2012GC-12)
  发布时间: 2012-11-15 作者: 浏览次数: 469  

敬的供应商

滁州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采用询价采购的方式对琅琊校区音乐厅维修改造工程进行询价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三级及以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二、工程要求

序号

项目名称

工程概况、做法及要求

1

琅琊校区音乐厅维修改造工程

一、工程概况:滁州学院琅琊校区音乐厅维修改造,包括拆除和装修工程两部分。

二、投标人需按照附件琅琊校区音乐厅维修改造工程量清单报价函进行报价。

三、开、竣工时间及奖惩情况

工期30个日历天(外墙乳胶漆除外)每延期一天中标商向招标单位交纳200元违约金。

四、供应商须知:

1最高限价:12.7万元。

2报价:投标报价为综合单价,含人工费、材料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结算以审计为准。

3报名费:100元,投标前交至学校财务处。

4履约保证金:中标商在签订合同前须向我院财务处提交中标总价5% 的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转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退还(不计息)。

5付款方式: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付中标价60%,审计完成后付清余款。

6现场勘踏: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

7、中标商不得将工程转包给他人施工,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五、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要求,在 2012112215:00时前,按照以下报价函格式报价,和投标单位简介、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施工组织设计(含施工方案、施工现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等信息)、近两年内业绩证明(以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为准)一式三份密封,封面盖公司章报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

2、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公司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报价函货物的价格应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价格一经我院认可,即为签约价。供应商一经作出报价,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院所有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中标原则

平均值法,即所有经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价和最低价后的平均值,以接近平均值的低价为中标人。当有效投标人不超过五人,以所有投标人的报价计算评均值,以接近平均值的低价为中标人。有相同报价时,抽签决定投标人。当有效投标人不超过3人,采用最低价法,合理低价中标。最高限价为12.7万元 。

七、报价函格式(附:琅琊校区音乐厅维修改造工程清单)

八、联系方法

滁州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何霞   

电话、传真:0550-3512003 

邮 箱:zcglc@chzu.edu.cn 

安徽省滁州市丰乐大道1528号 滁州学院综合楼220

开户行名称:滁州学院

开户行:工行醉翁亭分理处

  号:1313062809024904784

附件:滁州学院琅琊校区音乐厅维修改造工程工程量清单.xls   

 

                                            滁州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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