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会峰校区食堂二楼餐厅租赁经营招标公告(代招标文件)(2013FW-02)
  发布时间: 2013-07-04 作者: 浏览次数: 1482  

滁州学院拟对会峰校区西区食堂二楼餐厅租赁经营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具相应条件的餐饮企业前来投标。

一、项目说明

滁州学院会峰校区占地面积约1200亩,在校学生一万四千多人。现有三个学生食堂已投入使用。学生食堂均配置校园一卡通售饭系统,主要设备设施(包括厨具、灶具、餐具、冷库、天然气、蒸汽、消毒等设备)基本配备到位。食堂后堂设有一台300kg货梯。

本次委托经营食堂为会峰校区西区学生食堂第二层,总建筑面积3513.5平方米,食堂周边学生公寓6栋,20139月将入住学生4500人左右。该食堂一层于200911月投入使用。

本次租赁期为三年,经校方考核评定各方面优秀者将在下一期租赁中优先考虑。学校按营业额6%收取管理费和资产使用费。

二、投标人必备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餐饮企业,且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
 
     2具有独立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3企业具有近三年经营5000人以上高校食堂餐饮经历(近三年指201071-2013年7月1,提供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

4常驻校方的食堂经理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二级以上厨师等级证书,有食品卫生监督量化A级管理经验

5企业近三年无食品安全事故证明。

三、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函。

2企业简介。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资质证书和业绩复印件(加盖公章)。

5常驻校方的食堂经理资质证书和业绩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

8食堂经营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人员配备(2)规章制度、实施措施(3)经营方略(4)方式及品种(5)经营内容(包括原材料的采购、食品卫生安全保障、饭菜价位的定制等各方面)

9、其他材料
    10评标现场要求每个投标人的食堂经理阐述经营管理理念和回答评委问题(每人约5分钟)。

四、招标方式和评标办法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序号

评价因素

分值

评分内容

备注

1

注册资金

10

注册资金300万,得7分。每增加50万,增加1分,直至10分。

 

2

经营业绩

20

企业具有近三年经营5000人以上高校食堂餐饮经历,得12(3年指201071201371,以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为准)。每增加一个5000人以上食堂经历增加1分。至满分。

 

3

管理能力

20

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厨师资质及A级食堂经营管理经验,得17,厨师具有一年A级食堂经营管理经验增加1分。至满分。

 

4

伙食质量

10

能提供每周菜单及营养配比说明,体现营养合理,品种多样,荤素搭配,菜肴品种丰富,高中低档搭配合理,菜肴货真价实,质量相符,符合微利要求,不出售变质变味以及剩饭菜。

 

5

卫生安全

10

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持证上岗,建立台账,进货实行索证制度,配有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食堂水、电、汽食品消防设备检查。留样48小时。

 

6

内部管理

10

健全的食堂管理制度和管理网络,岗位责任明确。有员工培训计划,推行全成本核算,规范劳动用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合理。

 

7

信誉及服务承诺

10

制定员工服务规范,着装整洁,挂牌上岗,公布投诉电话,有反映意见渠道,有改进方案与反馈流程,服从学校管理,有文明退出承诺。学校师生反映较好。

 

8

食堂经理

10

食堂经理陈述企业介绍、经营理念,管理方法等清晰可行,回答评委问题流畅、准确。

 

五、招标文件答疑及澄清

1质疑:2013 71617时前发送电子邮件至zcglc@chzu.edu.cn

2答疑、补遗、变更:2013 71817时前以澄清公告刊登于滁州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招标资料下载”专区。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1372515:00

2开标地点:滁州学院会峰校区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七、接收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1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1372514:30~15:00。(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投标文件要求正本1份,副本2份,且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必须有密封条并在上面加盖参与该项目供应商单位公章);

 2接收投标文件地点:滁州学院会峰校区综合楼220室。

八、报名费、风险保证金和付款等

1、报名费:300元整(投标截止日前交现金至学校财务处或者汇款至学院账户,汇款时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和单位名称并将回执传真给我校)。

2、中标企业需交纳风险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签订合同前交纳至学校财务处)。风险保证金使用:用于经营者违反《食品安全法》、违反校内外有关管理条例、没有按合同经营至期满、租赁期内不正常营业,给学校或师生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租赁者在承包期内若无上述等不良记录,合同期满后,其风险保证金无息如数退还。

九、其他要求

    1、租赁者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校有资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招标方有权取消其租赁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讼法律。
    2
、餐厅、操作间、室外楼梯均属于租赁者管理范围。租赁者保证租赁区域卫生、整洁,人员、经费自理。工作人员要遵守食品安全法规以及校纪、校规,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自觉接受监督实施,不能与师生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违规者,学校有权视情节追究中标者的责任。
    3
、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等费用均由租赁者自理,因租赁者管理不善造成师生食物中毒事件,由租赁者负全部赔偿责任。
    4
、整个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管理规范必须达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A级食堂的标准。
    5
、保证一日三餐正点,足量(每份学生饭菜数量)、优质(质量保证体系)、做到品种多样(列出供用品种)、饭菜价格优惠,能适应不同经济状况和口味的师生就餐。不准出售变质、变味以及剩饭菜,学校饮食管理委员会将定期或不定期在师生中调查饭菜质量、数量、价格以及服务情况并将有关信息通知租赁者,租赁者应虚心听取意见,采取措施及时解决不良现象。不准收现金,一经发现以一罚百。
    6
、学校配合租赁者共同管理食堂,定期对食堂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成本、利润、服务质量、饭菜价格进行监督检查。
    7
、食堂水、电、气的使用费由租赁者支付。灶具等主要用具由学校提供,低值易耗用具由租赁者自行解决,租赁期结束后,学校不接收租赁者自购物品。
    8
、学校按营业额  6% 收取管理费和资产使用费。
    9
、租赁者经营所需其它设备由租赁人自备,特殊装修、改造,租赁人须征得校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合同到期终止后,装修、改造(不可移动资产),必须保留,学校不付任何费用。
    10
、租赁者必须保护好食堂所有财产,对学校提供的厨具设备、设施应及时进行保养、维修。保养、维修的费用由租赁者负责。租赁经营期满后,保证房屋、设备、设施、墙面、地面的完好,若有损坏,租赁者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十、联系方法

单 位:滁州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丰乐大道1528 综合楼220

联系人:何霞

电 话:0550-3512003                  传 真:0550-3512003

邮 箱:zcglc@chzu.edu.cn       邮 239012

开户行:工行醉翁亭分理处(非工行账户网上操作需点击工行琅琊支行并备注转醉翁亭分理处

  号:1313062809024904784

附件:投标函.doc                                                       

                                                                                                      滁州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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