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报废资产集中存放的通知
各院(部)、各部门:
经2014年6月5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为缓解校内教学用房的紧张状况,同意将拟报废资产统一回收,并集中存放于行政楼地下车库的国资处临时仓库内。请各单位尽快办理此事,同时请将本单位的资产处置确认表盖章送至国资处。(联系电话:3087953)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4.6.10
资产处置确认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