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为进一步提高全校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促进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和实验室对外开放,根据《滁州学院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方案》及《滁州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近期将开展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建设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1、共享平台内的大型仪器设备(单价10万元以上)原则不少于10件。
2、各大型仪器设备拥有足够的摆放空间和熟练的操作管理人员。
二、 申报程序
1、5月31日前,院(部)填写《滁州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建设申请表》,报平台领导小组办公室(资产与设备处)。
2、6月15日前,平台领导小组组织评审。
3、6月30日前,学校审批,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立项建设。
三、 资助管理
1、共享平台建设按年度资助,每年资助标准为,院级平台原则上不超过3万元,校级平台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
2、共享平台建设期为2年,经费分两次划拨,期中考核合格后划拨剩余经费。
四、 有关要求
1、请各院(部)认真学习《滁州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校政〔2015〕28号)文件精神,对照文件所列的共享平台建设、服务收费、考核与奖惩等要求,以及地方对我校实验室资源的实际需求,整合现有大型仪器设备,建立共享服务平台,开展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并有效为地方提供分析测试、合成加工等服务。
2、各院(部)填写的申请表要求内容真实可靠、方案切实可行,建设目标应与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和资产与实验室工作目标任务相一致。
3、请符合条件的院(部)积极申报,于2015年5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交至资产与设备处设备管理科,电子稿发至CHZUZCC@126.COM
附件:滁州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建设申请表-5-18.doc
资产与设备处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