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化工分析测试中心”等4个院级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立项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7-14 作者: 浏览次数: 496  

 

各院(部)、各部门:

根据《滁州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校政〔201528号)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我校大型仪器设备的资源优势,提高利用效率,推进协作共建,实现共享开放,经院(部)申报、专家论证、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建设领导小组评审、校长办公会审定,现批准“化工分析测试中心”、“食品检测检验中心”、“空间数据处理共享平台”和“机械加工设备共享平台”等4个平台为我校首批院级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给予立项,并按以下方案进行建设:

一、建设原则

围绕我校《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方案》,坚持“整合为主,新增为辅;相对集中,开放共享;统筹规划,分期建设”的原则,将平台建设成为教学科研和服务地方的开放共享基地,面向校内外开放的分析测试加工中心。

二、建设目标

积极探索与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相适合的充满活力、科学有效的仪器设备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初步建成资源共享、专管共用的共享服务平台系统;建立一支具有较高水平的分析测试加工技术人才队伍;力争建成1-2个通过国家计量认证的校级分析测试加工中心。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成员由资产与设备处、教务处、科技处、发展与规划处、财务处、监审处及有关院(部)负责人组成,负责大型仪器设备的购置使用、绩效考核、评奖评优,以及开放基金审批等工作。

(二)建立激励机制

1.提供平台建设和管理费用。用于平台内仪器设备使用所需的各种费用,以及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共享开放的加班费用等。

2.实行收费使用。除校内正常教学科研活动外,共享平台内所有大型仪器设备均实行有偿服务,参照国内同类仪器设备收费情况,由学校财务处统一收费。收取费用的70%用于仪器设备运行、维护、维修以及仪器操作人员的工作补贴等。

3.设立开放基金。用于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的功能扩展、升级改造,添置附件、配件及材料消耗等维护、维修费用支出,以及共享平台机组人员参加学术会议、发表学术论文的费用支出等。

4.设置平台负责人工作岗位,并给予岗位津贴。经年度考核合格后,每年给予平台负责人3000元的岗位津贴。

(三)开展效益评价

建立健全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评价体系,通过“使用机时、开放共享、人才培养、科研成果、功能利用与开发、设备管理”等指标进行使用效益评价,并设立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奖,对在大型仪器设备使用与管理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机组和个人给予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四)加强考核管理

定期对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的运行管理和效益状况进行检查与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考核结果在校内公布,并与单位目标管理及下年设备购置等挂钩。考核优秀者,学校对共享平台所在单位和机组人员予以表彰奖励;不合格者,限期整改,连续二次不合格者,学校将撤销共享平台资格,并停发所有经费。

四、有关要求

1.本次获批的院级共享平台建设周期为2年,自20157月-20176月。建设经费为每年3万元,期中考核合格后划拨下一年建设经费。

2.各共享平台要认真学习《滁州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校政〔201528号)文件精神,对照文件所列的共享平台建设、服务收费、考核与奖惩等要求,结合地方对我校实验室资源的实际需求,整合现有大型仪器设备,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有效提供分析测试、合成加工等服务。

3.各共享平台要认真填写《滁州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建设任务书》(附件),明确平台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具体量化主要考核指标,建设目标和考核指标应与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和资产与实验室工作目标任务基本一致。

4.各共享平台请于2015720前将《滁州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建设任务书》一式三份纸质稿交至资产与设备处,电子稿发至CHZUZCC@126.COM

 

附件:滁州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建设任务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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