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滁州学院会峰校区学生公寓17#、18#楼工程地质勘察项目
  发布时间: 2016-09-09 作者: 浏览次数: 387  

 

滁州学院会峰校区学生公寓17#18#楼工程地质勘察项目

招标公告(代招标文件)

滁州学院现以公开询价方式对滁州学院会峰校区学生公寓17#18#楼工程地质勘察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能力的地质勘察单位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名称:滁州学院

2、工期要求: 20个日历天,中标后接到业主通知后2日内进场

3、招标项目名称:滁州学院会峰校区学生公寓17#18#楼工程地质勘察项目

4、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标段划分:    个标段

6、质量要求: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满足设计需要。正式报告8份,及相关验收、参数提取等配合服务及时、到位。

7、本勘察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8本项目地质勘察项目的有关要求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工程勘察综合类或岩土工程专业类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2、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国家级注册岩土工程师。

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来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4、报名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其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准时参加本项目开标会。若由于投标人原因,其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或未当场出示本人身份证明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三、报价及报价函要求

1、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2、报价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本项目投标有效期30日历天)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

3、投标人的报价中包含勘察过程中所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风险费及国家对投标人所收取的其他各项税费等所有费用,一次性包干,总价不再作任何调整。

4、本项目设定的最高报价限价为20000,高于此报价的投标将不被接受。如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且报价人不能说明合理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报价无效。

5、报价函采用密封递交,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否则报价无效。

报价函应密封并加盖公章,在封面上标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和地址“于 2016 9 19 15 00 分之前不得开启的字样”

7、报价时间及地点

本次公开询价在报价前不接受报名登记。

时间:报价人需在2016 9 19 15 00 分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

地点:滁州学院会峰校区

地址:滁州学院会峰校区行政楼二楼218会议室

7.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一式三份(一个正本、二个副本)密封后递交滁州学院会峰校区行政楼二楼218会议室

8.招标代理费2000元,由中标人支付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0.2万元人民币,保证金必须在2016 9 15 00 前带至开标现场以现金方式缴纳至招标人。

   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中标后签订合同前由中标人账户转至招标人账户。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履约保证金到账后退还,未中标报价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未缴足保证金的报价无效。

五、资格审验

报价前,招标人会同监督人员对报价人提供(手持或封入投标文件袋中均视为携带)的下列资料原件进行审验,审验合格者接受报价,否则拒绝其报价。

1、法定代表人证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资格证书。

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请按顺序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未按规定携带原件或携带不全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审验结束原件退还报价人。

六、成交原则

招标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询价小组(由招标人3名代表组成)。询价小组对所有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1、询价小组确认报价人提供服务和质量均符合招标要求后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有排序的三名中标候选人,确定成交中标单位。当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时,将由询价小组抽签确定中标人。

    2、报价一经询价小组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报价人可以不对本询价函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

3.报价人提交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废标处理:

1、未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填报的项目负责人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

6、投标人填报的工期或质量要求不符合要求的;

7、法律法规及本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

八、其他事项:

1、报价人应自行对项目实施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查看,以获取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查看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和风险由报价人自己承担。报价人因自身原因未到项目实施现场实地查看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报价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2、中标人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否则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3、中标候选人确定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虚报投标资料、不良记录等违背询价文件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

4、询价函答疑及澄清: 如投标人对询价文件有疑问,请于2016913 17前将疑问内容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624857457@qq.com(滁州市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子邮箱),招标人将在201691417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学院网站处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付款方式: 提交正式勘察报告书付至合同价款的70%,余款在施工图纸设计完毕30日内付清。

 

  

招标代理机构:滁州市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王颖

联系电话: 0550-3054269

   附件:1、招标文件滁州学院会峰校区17#、18#楼勘察公开询价函9.8.doc           2、 滁州学院会峰校区学生公寓17#、18#楼平面0906_t3.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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