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部门:
根据《滁州学院关于编制2017年度财务预算的通知》(校政财〔2016〕16号)文件要求,2017年度采购预算已开始编制申报,现就有关事项特别强调如下:
1、应编尽编
根据巡视和审计要求,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必须提前做好预算编制工作,并按时上报,纳入学校年度预算,否则无法执行采购。本次采购预算包括2017年全校范围内各种经费(含各类科研经费)采购的各种货物、工程和服务,如:办公设备、专用仪器设备、图书、物业管理服务、建筑装修工程、信息化工程等。利用科研经费申购的仪器设备,也要根据科研项目任务书准确编制年度采购预算,以便财务处安排资金。
2、充分论证
请各申报单位本着“优化配置、资源共享、避免重复”的原则,根据已上报的2017-2019年三年滚动财政规划项目,结合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目标、本单位“十三五发展规划”,以及现有实验室和设备基础条件,充分论证拟购置设备的急需性、必要性和可行性,做到各项技术参数精准无误,数量和价格合理可信,确保采购过程顺利,尽量不流标、不废标。
3、强化责任
各院(部)、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采购预算的编制工作,加强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各院(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要项目到人、责任到人,做到“谁申报,谁负责”。学校资产、财务、监审等部门要相互配合、通力合作,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招标采购、合同签订、到货验收、资金支付、项目办结、全程监督等各项工作。
资产与设备处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