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2016年10月21日校园网“通知公告”),各单位已对所属仪器设备进行了认真自查,并已报至资产与设备处。按照检查工作计划,学校近期将对各单位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核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人员
学校成立由党委委员、副校长吴开华为组长,部分专家教授、资产与设备处、教务处、科技处、发展规划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核查小组,具体负责本次仪器设备核查工作。
二、核查内容
核查仪器设备基本信息是否准确(账、卡、设备条码、存放地点、领用人等),使用状态(在用、待修、待报废、闲置、遗失)是否正常、使用绩效、安全管理、摆放场地、环境卫生等。
三、核查过程
1.11月10日上午10:00,在行政楼二楼会议室,召开核查小组工作布置会,具体安排各项核查任务。
2.11月10日至11月14日,分两个工作组,分别到设备管理单位进行现场核查。核查小组会将具体核查时间提前通知到各设备管理单位。接受核查的单位应安排分管领导及设备管理人员积极做好准备,提供设备管理和使用的各类支撑材料。核查人员到场后,各单位应引导核查人员有序查看仪器设备所在场地,简要介绍设备管理和使用情况,回答核查人员提出的问题,记录核查人员的意见和建议等。
3.11月14日下午2:30,在行政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仪器设备使用情况总结会议,核查小组根据各单位自查、核查情况进行现场评议。
四、核查分组
序号 | 学院 | | 序号 | 学院 |
1 | 金融学院 | 1 | 地信学院 |
2 | 信息学院 | 2 | 文学院 |
3 | 信息中心 | 3 | 电气学院 |
4 | 化工学院 | 4 | 机械学院 |
5 | 食品学院 | 5 | 教科院 |
6 | 经管学院 | 6 | 美术学院 |
7 | 外语学院 | 7 | 音乐学院 |
8 | 体育学院 | | |
五、检查结果运用
本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检查目的在于查清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基本情况,掌握管理状态,梳理工作思路、制定完善措施、优化资源配置,为进一步开展资产与实验室目标管理、仪器设备使用绩效考核打下基础。
本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使用情况检查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作为各单位资产与实验室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仪器设备管理绩效考核,各单位下年度仪器设备购置、运行维修费预算的重要依据。对检查结果“优秀”的单位授予“仪器设备使用效益奖”,并给予一定奖励。
资产与设备处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