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服务商:
滁州学院后勤处拟在食堂、学生公寓公共区域招租以公益性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服务。询价采购要求如下:
一、资格要求
报价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含有广告制作等相关营业范围。
二、项目概况及要求
1.滁州学院拟在会峰、琅琊校区食堂和学生公寓按A、B、C三个公共区域招租以公益性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服务。
A区域为会峰校区食堂的墙面、餐桌及室内立柱处;B区域为会峰校区学生公寓公共区域处;C区域为琅琊校区食堂的墙面、餐桌、室内立柱处及学生公寓公共区域处。
2.宣传服务设计、安装及附属材料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人全额投入。学校提供宣传服务位,并负责审定宣传的内容、尺寸、数量以及安装位置。宣传服务的公益性内容占比不得小于4/5,商业内容占比不得大于1/5。投放期间,成交人负责宣传服务的维护,合同期满一周内,成交人无条件清除宣传服务位内容,产生的费用自理。
成交人应按校方规定开展服务,服从校方管理。
三、合同期限
自合同签订起23个月。
四、报价要求
1、报价人应根据要求,在2019年9月11日上午9:30时前,按照报价函格式(附件1)报价,将报价函及营业执照复印件送至滁州学院资产与设备处。最低限价为6000元/月,低于最低限价的报价无效。
2、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公司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报价函的价格一经我校认可,即为签约价。投标人一经作出报价,不可撤回。否则,该投标人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校所有采购活动。成交投标人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成交原则
价高者得原则。
六、联系方法
单位:滁州学院
开户行:工行醉翁亭支行
帐号:1313062809024904784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滁州学院行政楼220室
联系人:滁州学院资产与设备处 王老师 马老师
电话/传真:0550-3512003
滁州学院资产与设备处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