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资产清查及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使用绩效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1-04 作者: 浏览次数: 1307  

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真实客观反映学校2019年末资产总量、管理使用和处置情况,不断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我校各类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高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的通知》《滁州学院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滁州学院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省审计厅经济责任审计对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要求,经研究,近期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9年度资产清查及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使用绩效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次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由资产与设备处牵头,并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全校资产清查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使用绩效检查工作。

各二级单位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党政办、实验室、教研室、科室相关负责人及资产管理员等为成员的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及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使用绩效检查工作。

二、清查及检查范围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涵盖各单位房屋(后勤处负责)、仪器设备、家具、低值品等各类在账资产。

三、清查及检查内容

1.单位资产管理的领导及使用保全责任的明确落实情况。

2.单位资产购置论证、民主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使用、保管等流程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3.维护仪器设备基本信息(账、卡、设备条码、存放地点、管理人等)的完整、清晰、一致情况,确保资产存放地(具体到门牌号和实验室名称)、领用人(即实际管理人且必须是本单位在职教职工)与资产管理系统完全一致,账物相符。

4.单位对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使用状态(在用、待修、报损、待报废、闲置、遗失)把控程度,定期巡检、保养、维护、维修机制过程管理及日常管理情况等。

5.单位对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情况(使用记录填写,专人管理落实情况,提高使用绩效的方法机制等)。

6.单位因产学研需要暂存校外的仪器设备的管理机制、定期巡查核查等。

7.单位以“特定减免税”进口且处于海关监管期内(三年)的进口设备管理机制。

8.设备到货后未及时开箱验收、安装调试、设备损坏未及时维修(1个月以上)、不符合报废规定处于长期闲置、低效运转以及设备遗失处理等情况。

9.因校内岗位调整、调离或离退休人员的资产移交办理情况。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2019年11月4日至11月15日)

各单位成立资产清查及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使用绩效检查工作小组,面向本单位全体职工召开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清查检查工作。

(二)自查补缺(2019年11月16日至12月31日)

各单位资产清查及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使用绩效检查工作小组对照通知要求的清查及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工作,资产管理员根据自查情况在资产管理系统中修改、补充存放地、领用人(即管理人)等基础信息。收集汇总满足报废条件的资产,待学校通知按规定进行报废处置。填写《滁州学院2019年资产清查登记表》(附件1)、《滁州学院2019年资产清查及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使用绩效检查登记表》(附件2),其中设备类资产其领用人(即管理人)应在登记表中签字确认。

召开党政联席(部门)专题会议就清查及检查内容总结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发现的如长期闲置、低效运转的各种资产管理使用、盘亏等问题,撰写《滁州学院XX学院(部门)2019年资产清查及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使用绩效检查工作报告》。

(三)结果上报(2020年1月1日至1月3日)

各单位将《滁州学院2019年资产清查登记表》(附件1)、《滁州学院2019年资产清查及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使用绩效检查登记表》(附件2)、《滁州学院XX学院(部门)2019年资产清查及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使用绩效检查工作报告》(附件3)及专题会议记录复印件签字盖章后于2020年1月3日17:00前报送行政楼229室(其中附件2纸质版只报送2-1设备类明细表(正反面打印),2-2家具类明细表及2-3低值类明细表只报送电子稿)。电子稿发至chzuzcc@126.com。

我校自2016年以来每年都进行资产清查,账面资产已多次被使用单位确认。因此除自然灾害、盗窃等不可抗原因造成的资产盘亏外,不存在盘亏。确因不可抗原因造成的盘亏,需领用人提出书面申请,写清盘亏缘由,提供证明材料,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一并交至资产与设备处。

(四)检查核实(2020年1月4日至1月15日)

学校组织教学、科研、资产与设备、发规、财务、审计等相关部门及有关专家根据各单位的自查情况,对各单位的资产使用情况进行核查,随机选取不同类别的实物资产进行现场查验,对于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实地查看设备状态、查阅使用记录、询问设备管理使用情况。

(五)总结整理(2020年1月15日至2月15日)

资产与设备处根据核查结果及时总结,并对相关单位提出整改要求。

五、有关要求

1.各学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全校清查检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开展,通过自查,进一步明确各类资产的管理使用职责和安全防范工作,切实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加强资源整合和共享,提高使用效率。

2.本次清查检查结果将作为资产与实验室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年度资产配置及经费安排的重要依据。

附件1:滁州学院2019年资产清查登记表.xlsx

附件2滁州学院2019年资产清查及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使用绩效检查登记表.xlsx

附件3滁州学院XX学院(部门)2019年资产清查及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使用绩效检查工作报告.doc

                                              滁州学院

                                                               201911月4 

  相关文章
终审人: 资产与设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