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会峰食堂一楼扩展餐厅厨具二次采购函(2020CG-006)
  发布时间: 2020-05-29 作者: 浏览次数: 460  

尊敬的供应商:

滁州学院资产与设备处拟对餐厅厨具一批询价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有相应的营业范围及供货能力。

二、货物内容及要求

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附件1

三、供应商须知

1.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须向我校提交合同总价5% 的履约保证金,货物验收合格后转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满经核验无质量问题退还(不计息)。

2.供货和付款: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货物验收合格后付全款。

3.所有货物应送至学校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到位,报价应包含货款、辅材、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税金等一切相关费用。

四、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要求,即日起至2020年6月3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前,将报价函(附件2)(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相关材料(如有)(加盖公章)材料的扫描件打包发至资产处邮箱(zcglc@chzu.edu.cn),邮件主题为“2020CG-006二次报价材料—公司名称”。(考虑学校疫情防控要求,暂不接受纸质报价材料,报价以截止时间前所收到的电子邮件材料为准,请谅解。)

2、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公司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报价函货物的价格应是交货地安装调试后的价格,其价格一经我校认可,即为签约价。供应商一经作出报价,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校所有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函及相关承诺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成交原则

1.有效最低价: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六、联系方法

  位:滁州学院

开户行:工行醉翁亭支行

号:1313062809024904784

  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滁州学院行政楼220室

联系人:滁州学院资产与设备处   王老师、李老师

电话/传真:0550-3512003

 

附件1:采购参数.xlsx

附件2:报价函.xls 

 

滁州学院资产与设备处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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