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我校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充分发挥大型仪器设备对教学、科研以及创新创业的服务和支撑作用,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高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财〔2019〕157号)精神、《滁州学院大型仪器设备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开展对2020年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机时的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仪器设备范围
2019年7月1日前购置且单价10万元以上(含)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清单详见附件)。
二、统计填报时间段
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三、有关要求及说明
1.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应将统计时段内的机时分项(实验实训、毕业设计、创新创业、科学研究、校外开放服务等)统计在记录簿使用须知下的表格内(或空白处)。各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将本单位的“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记录簿”收集起来,检查填写是否规范,并将各设备在检查统计时间段内总机时填入《滁州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学期使用机时统计表》(附件)中(不在时间段内不得计算在内)。各单位应根据记录簿使用记录如实填报,严禁弄虚作假,设备管理科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填报的机时进行复核。经复核的机时将作为大型仪器设备绩效考核的依据,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2.各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要加强对《滁州学院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记录簿》的管理,督促大型仪器设备使用人规范填写并及时整理归档。对于使用记录填写不规范不完整的仪器设备应及时反馈给设备使用人员,及时整改。
3.各教学单位应定期督促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加强对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推动大型仪器设备高效利用。各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要认真研究大型仪器设备的性能和用途,积极向师生员工及校外用户宣传介绍设备的先进性、适用性,利用大型仪器设备进行合作、开放,提供优质的共享服务。
4.请与2021年1月8日前将填写完整的“统计表”签字盖章后连同“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记录簿”报送至资产与设备处设备管理科(行政楼229),电子稿(本单位工作表)发至chzuwzsheng@chzu.edu.cn。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汪志圣 0550-3087953
附件:
滁州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学期使用机时统计表.xlsx
资产与设备处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