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第一学期第十七周工作安排(2021.1.4-2021.1.10)
  发布时间: 2021-01-05 作者: 浏览次数: 260  


1、持续做好学校安排的巡视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2、持续推进银校合作项目和地方债项目采购工作;推进滁州学院2020年一流学科、硕士点建设、工程认证等项目采购后续工作。

3、召集代理学校2021-2023年有关工程、货物和服务类项目招标采购事宜的采购代理机构,开展采购监督管理工作。

4、协助财务处上报上年度12月份资产月报。

5、收集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本,做好2020年度大型仪器设备机时统计工作。

6、继续推进落实校外设备搬迁工作。

7、编写2020年度第四期资产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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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人: 马晓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