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中共滁州学院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度处级单位及中层领导人员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校党字〔2021〕16号)及安徽省财政厅、教育厅近期出台资产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0年度综合考核中“资产管理”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年度及对象
1.考核年度:2020年度。
2.考核对象:二级学院。
二、考核指标
资产管理工作考核由2个一级指标和9个二级指标构成,具体指标内涵参照校党字〔2021〕16号文件附件5“二级学院年度综合管理目标考核指标体系”执行。除“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使用绩效”的其他二级指标均无需提交支撑材料。
“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使用绩效”考核2019年7月1日前购置的单件或成套价值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大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在2020年的管理使用情况。考核设备详见“2020年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使用绩效考核设备清单”(附件1)。
三、工作流程
1.学院自评(2020年3月1-3月8日)
(1)大型仪器设备负责人根据设备管理使用实际情况,认真填写“滁州学院仪器设备管理使用绩效考核评价表”(附件2)(以下简称“评价表”)中设备基本信息及“自评得分”栏,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附在“评价表”后提交给学院。
(2)各学院自行组建3-5人考核小组,负责各单台大型仪器设备绩效的复评及资产管理考核的自评工作。
(3)考核小组对照“评价表”对学院管理的大型仪器设备逐台逐项进行考核评价,填写“复评得分”栏,并根据“学院复评总分”在“学院评定等级”处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评定设备等级。优秀设备:总分≥90分以上;良好设备:90分>总分≥75分;合格设备:75分>总分≥60分;不合格设备:总分<60分。考核小组根据对各设备的复评结果填写“2020年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使用绩效考核汇总表”(附件3)。
(4)学院根据年度自主采购实际情况,认真填写“2020年滁州学院自主采购登记表”(附件4)。
(5)考核小组对照“二级学院年度综合管理目标考核指标体系”中“资产管理”考核项目各考核指标的“评分标准”认真开展学院资产管理考核的自评工作,并填写“滁州学院资产管理工作考核自评表”(附件5)。
2.学校复评(2020年3月9-3月12日)
资产与设备处依据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结合学院自评,开展复评工作(期间就“自主采购执行程序及采购档案”指标至二级学院进行抽查评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公示复评结果。
四、材料提交
3月9日前,请各学院将附件2、3、4、5电子版打包后发至chzuzcc@126.com。(附件2的电子版文件名命名规则:设备号+设备名称)
所有纸质版(签字盖章)及大型仪器管理相关的支撑材料交至行政楼229室,联系电话:0550-3087953。
本次目标考核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积极配合,按要求准时提交相应材料。
附件:
1.
2020年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使用绩效考核设备清单.xlsx
2.
滁州学院仪器设备管理使用绩效考核评价表.xlsx
3.
2020年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使用绩效考核汇总表.xlsx
4.
2020年滁州学院自主采购项目情况表.xlsx
5.
滁州学院资产管理工作考核自评表.xlsx
资产与设备处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