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资产管理工作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3-02 作者: 浏览次数: 222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中共滁州学院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度处级单位及中层领导人员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校党字〔202116号)及安徽省财政厅、教育厅近期出台资产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0年度综合考核中“资产管理”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年度及对象

1.考核年度2020年度。

2.考核对象:二级学院。

二、考核指标

资产管理工作考核由2个一级指标和9个二级指标构成,具体指标内涵参照校党字〔202116号文件附件5“二级学院年度综合管理目标考核指标体系”执行。除“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使用绩效”的其他二级指标均无需提交支撑材料。

“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使用绩效”考核2019年7月1日前购置的单件或成套价值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大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在2020年的管理使用情况。考核设备详见“2020年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使用绩效考核设备清单”(附件1)。

三、工作流程

1.学院自评(2020年3月1-3月8日

(1)大型仪器设备负责人根据设备管理使用实际情况,认真填写“滁州学院仪器设备管理使用绩效考核评价表”(附件2)(以下简称“评价表”)中设备基本信息及“自评得分”栏,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附在“评价表”后提交给学院。

(2)各学院自行组建3-5人考核小组,负责各单台大型仪器设备绩效的复评及资产管理考核的自评工作。

(3)考核小组对照“评价表”对学院管理的大型仪器设备逐台逐项进行考核评价,填写“复评得分”栏,并根据“学院复评总分”在“学院评定等级”处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评定设备等级。优秀设备:总分≥90分以上;良好设备:90分>总分≥75分;合格设备:75分>总分≥60分;不合格设备:总分<60分。考核小组根据对各设备的复评结果填写“2020年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使用绩效考核汇总表”(附件3)。

(4)学院根据年度自主采购实际情况,认真填写“2020年滁州学院自主采购登记表”(附件4)。

(5)考核小组对照二级学院年度综合管理目标考核指标体系”中“资产管理”考核项目各考核指标的“评分标准”认真开展学院资产管理考核的自评工作,并填写“滁州学院资产管理工作考核自评表”(附件5)。

2.学校复评2020年3月9-3月12日

资产与设备处依据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结合学院自评,开展复评工作(期间就“自主采购执行程序及采购档案”指标至二级学院进行抽查评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公示复评结果。

四、材料提交

3月9日前,请各学院将附件2、3、45电子版打包后发至chzuzcc@126.com。(附件2的电子版文件名命名规则:设备号+设备名称)

所有纸质版(签字盖章)及大型仪器管理相关的支撑材料交至行政楼229室,联系电话:0550-3087953。

本次目标考核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积极配合,按要求准时提交相应材料。

附件:

1.2020年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使用绩效考核设备清单.xlsx

2.滁州学院仪器设备管理使用绩效考核评价表.xlsx

3.2020年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使用绩效考核汇总表.xlsx

4.2020年滁州学院自主采购项目情况表.xlsx

5.滁州学院资产管理工作考核自评表.xlsx

资产与设备处

202131

  相关文章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汪志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