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续推进银校合作项目和地方债项目采购工作。
2、推进有关财政预算安排的采购项目执行。
3、组织学习《安徽省省属高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文件,并结合学校实际提出修改意见予以反馈。
4、组织学习省教育厅监审处下达的《采购评审案例》,并将测评结果及时反馈。
5、持续推进经校长办公会议批准的2021年度资产报废处置工作。
6、做好涉及本部门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三年行动计划的“重点行动措施”任务分解工作。
7、组织全处党员参加后勤总支组织的学习活动。
8、调研兄弟高校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工作,进一步理清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管理思路。
9、根据学校接受省委综合考核相关要求,组织有关材料上报工作,并准备部门汇报材料。
10、接受学校巡查指导,准备相关汇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