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滁州学院会峰校区实验实训1号楼实验废水处理设备设施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澄清:
一、将招标文件第23页6.1资信标评审细则(20分)中“(2)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4分。备注:须提供证明材料原件的彩色复印件(同时原件需带至现场查验)。”现修改为:“(2)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4分。备注:须提供证明材料原件的彩色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官网彩色打印件及官网查询网址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二、本项目的图纸及环评报告现以附件形式上传(具体详见附件内容)。
以上内容与原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按本次通知内容为准,其他内容均执行原招标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投标人不及时关注通知,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附件:图纸及环评报告.rar
招标单位名称:滁州学院
招标代理公司名称:安徽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