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 滁州学院 的委托,于 2021年7月1日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对滁州学院会峰校区风雨操场三楼篮球场地面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021年 7 月 21日确定了中标单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驰耐邦体育产业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伍拾贰万零肆拾捌元整(¥520048.00元)
业绩:马鞍山市二十二中学运动场地改造工程,金额:4529674.30元,时间:2021年3月15日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徒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伍拾壹万壹仟元整(¥511000.00元)
业绩:滁州职业技术学院田径场面层采购项目,金额:5779190.00元,时间:2020年12月25日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德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伍拾壹万捌仟捌佰元整(¥518800.00元)
业绩:合肥经开实验学校改扩建及合肥市明珠幼儿园第一、第三分园新建及经开科技城幼儿园工程,金额:5891500.64元,时间:2019年10月16日
公示期:2021年7月21日至2021年7月23日
招标人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550-3512003、0550-3510628
招标代理机构:戈静 联系电话:0550-3023099
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公司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0-3512003、0550-3510628、15212199034。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招标单位:滁州学院
代理机构:安徽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