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采购需求细化及论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2-28 作者: 浏览次数: 2187  

各有关院(部)、部门:

我校2021年度采购年初预算已完成编制及申报,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购〔2016〕205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购〔2021〕568 号)及《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皖财购〔2020〕458号)文件要求,现开展2022年采购需求细化及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求细化要求

1.采购需求是指采购人为实现项目目标,拟采购的标的及其需要满足的技术、商务要求。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

2.采购需求应当清楚明了、表述规范、含义准确;符合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遵循预算、资产和财务等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厉行节约、符合实际,减少重复购置,杜绝奢侈采购等行为发生。

3.各单位应严格按学校已批准的项目预算内容细化,不得随意更改申报品目。采购需求细化应具体到采购的品目内容应充分反映采购的种类、技术标准、关键参数以及要求供应商响应的其他具体条件,力求内容详尽、目标明确、配套资料完整。细化工作应做到各项技术参数精准无误,数量和价格合理可信,确保采购过程顺利进行。

二、需求论证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本着“优化配置、资源共享、避免重复”的原则,结合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目标、学校发展规划,以及现有实验室和设备基础条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需求管理工作的通知》(财购〔2016〕171号)文件要求(附件1),充分论证拟购置设备的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

1、项目归口管理单位应组织采购需求论证工作,保证采购需求切合实际,符合法律法规及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科学合理、厉行节约、符合实际,减少重复购置,杜绝奢侈采购等行为发生。

2、采购需求论证程序和要求。

①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小于300万元的采购项目,应当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需求论证。必要时,应当就确定采购需求征求相关供应商、专家意见。

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300万元(含)以上的采购项目,应当组织3人以上单数组成的专家组进行采购需求论证。

③采购需求编制、论证等过程中,不得仅邀请个别供应商或者邀请不具有实质竞争性的供应商征询意见,严禁采购需求倾向特定的供应商。

3、采购需求论证应当着重以下几方面内容

①是否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②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包括是否体现鼓励使用本国产品,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发展等目标。

③采购需求是否完整、明确,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

④采购数量、采购标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⑤通用办公设备家具是否符合《安徽省省级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试行)》。

4、根据《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需求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无采购需求论证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5、单价在10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在做好所属采购项目需求论证的基础上,需组织专家对设备单独进行论证,并填写《滁州学院仪器设备申请购置论证报告》,以进一步明确该设备购置的必要性紧迫性,安装使用的环境条件,技术及管理人员配备,设备开放共享方案及管理措施,预期绩效目标及运行经费保障等。

6、严格控制进口设备采购。因教学、科研需要,确需采购进口设备的,须由设备购置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填写《滁州学院仪器设备申请购置论证报告》,并按照政府采购进口设备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

8、1000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采购项目;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包括需定制开发的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等应当开展需求调查工作。

三、强化责任

各院(部)、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采购需求细化及需求论证工作,加强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由项目归口单位牵头,各院(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责任到人,做到“谁申报,谁负责”。

学校资产、财务、审计等部门相互配合、通力合作,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招标采购、合同签订、到货验收、资金支付、项目办结、全程监督等各项工作。

各单位应充分考虑疫情防控需要,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可采取视频会议、网络邮件论证等电子化方式开展论证工作。

请各有关单位务必于20223月1516:00前将《滁州学院采购项目申请表》、《滁州学院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表》、《滁州学院仪器设备申请购置论证报告》、论证后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纸质材料一份(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资产处采购管理科(行政楼220室),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wangyu@chzu.edu.cn。相关表格见附件。联系人:王与、李静联系电话:0550-3512003。


附件1:附件1-安徽省财政厅文件-财购[2016]171号.doc.doc

附件2:附件2-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清单.xlsx

附件3附件3-采购项目申请表.docx

附件4附件4-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表(2022).doc

附件5附件5-滁州学院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表.doc

附件6附件6-滁州学院仪器设备申请购置论证报告.doc

 

资产与设备处

202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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