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4-23 作者: 浏览次数: 332  

各二级学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3〕43号)文件要求,为增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生命安全,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请各二级学院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

2.强化落实。二级学院要精心组织,压实责任,扎实开展加强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掌握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加快构建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着力提升实验室安全工作水平。

3.持续整改。各院部要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推进实验室自查自纠和安全隐患整改,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及时到位。要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完善院部实验室分级分类和危险源管控分级管理体系,持续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

二、检查内容

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附件1),检查二级学院责任体系、规章制度、教育培训、安全准入、安全检查、实验场所、安全设施、基础安全等方面体现实验室安全落实情况。

涉及危化品的学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进校园等危化品相关政策法规和知识普及宣传,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排查,确保依法依规采购、管理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等情况

三、工作安排

1.各二级学院按照工作安排,结合实际,立即进行部署动员,制定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附件1),组织对学院所有实验室进行自查,根据自查情况,结合月初学校开展的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填报《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3年)》(附件2),请在“存在隐患”栏中标注发现隐患归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的检查项目编号。

2.各二级学院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坚持即时即改、立行立改原则,制定整改方案,及时开展隐患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并编写《实验室安全整改总结报告》(附件3

3.《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3年)》(附件2)《实验室安全整改总结报告》(附件3)纸质版经各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518日前报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226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chzumxh@chzu.edu.cn。

联系人马晓晖

 话:3032891/15955507808

附件: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doc

附件2 :实验室安全检查自查自纠汇总表(2023年).xls

附件3: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总结报告.doc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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